毋需雙親同時申請——子女成功獲批永久居留(ILR)案例分享
- TS Immigration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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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一個家庭持BN(O)簽證在英國居住了五年。父親與兒子準備申請永久居留(ILR),但問題是:母親在這五年間大部分時間留在香港工作,偶爾才訪英。她未能符合居住要求,無法納入申請。按照BN(O)路線的規定,18歲以下受養子女通常須透過父母雙方同時申請。在沒有母親的情況下,兒子如何申請?
拒絕申請的風險
關於受養子女的規定十分嚴格。若父母雙方均在世且均有參與,英國內政部一般期望子女與雙親共同申請。若只有一方父母申請,內政部必然要求解釋另一方的缺席原因,並評估申請父母是否對子女負有妥善的照顧責任。
我們的策略
關鍵在於確立「單獨監護」(Sole Responsibility)。這是移民規則中的一個法律概念:一方父母已承擔子女撫養的全部責任,包括所有關於教育、健康及日常生活的決定,另一方父母則已退出這一角色。我們收集了詳細的證據:父親的公證聲明書,詳述其監護職責;母親的公證聲明書,確認其已將監護責任移交父親;以及正式的子女撫養協議,列明父親的單獨照顧及控制權。這些文件直接回應了內政部的疑慮,不僅說明了母親的缺席原因,更證明了父親在各方面均是主要照顧者。
結果
父親及兒子均成功獲批I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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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庭情況不符合一般標準時,家庭申請往往變得複雜。我們曾協助許多非典型情況的家庭,包括離婚父母、分隔兩地的父母及持有不同移民身份的家庭。如您的家庭情況複雜,我們可協助您尋找合適的申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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