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BN(O)父母在英出生的子女成功登記英國公民身份
- TS Immigration

- 7月23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案件背景
我們的兩位客戶是一對在英國出生的姊妹。她們出生時,父母持BN(O)簽證在英居留,屬限期逗留身份,而非「在英定居」。根據《1981年英國國籍法》(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在英國出生的子女,只有在出生時父母至少一方為英國公民或已在英定居,才能自動取得英國公民身份。由於兩名女兒出生時父母均未持有定居身份,她們並非英國公民。
然而,該法第1(3)條提供了明確的申請途徑:若子女出生時父母尚未在英定居,一旦其中一方父母取得永久居留(ILR)或英國公民身份,該子女便有權登記成為英國公民。在父母成功透過BN(O)路線取得ILR後,兩名女兒均符合申請英國公民身份的資格。
見證人要求
公民身份登記申請要求申請人提供兩名見證人。就子女申請而言,至少一名見證人須曾以專業身份處理過該子女的事務,例如家庭醫生(GP)、老師、健康訪問員或社工。
實際操作中,找到願意出任見證人的專業人士並不容易。兩名女兒的家庭醫生及幼稚園職員均以專業政策或工作負擔等理由拒絕出任。這種情況並不罕見——許多專業人士對於在正式法律申請表格上簽名持審慎態度。在沒有符合資格的專業見證人的情況下,申請無法按常規方式進行。
我們的處理方式
我們整理了完整的文件記錄,記錄每次向專業人士提出請求的情況,包括向醫療診所及幼稚園發出的書面申請,以及對方的書面拒絕或說明。其後,我們向英國內政部提交了詳細的陳述書,闡明相關情況、介紹兩名替代見證人,並預先回答審查員可能提出的疑問。
結果
兩份申請均獲批准。兩名女兒現已成為英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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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的子女出生於英國,而您當時持有BN(O)或其他限期簽證,且您或配偶已取得ILR或英國公民身份,您的子女或許現已有權登記成為英國公民。申請涉及特定要求,而且如本案所示,實際操作中可能出現意料之外的障礙。我們可協助評估申請資格、提供所需文件的意見,並代為準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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