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襲定罪仍獲批BN(O)簽證——成功案例分享
- TS Immigration

-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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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我們的客戶曾於香港一場示威中被捕,並因侵襲警務人員而被判處11個月監禁——恰好低於觸發強制拒絕的12個月門檻。英國內政部起初拒絕了他的BN(O)簽證申請,理由是其暴力定罪紀錄,以及被捕時管有可用作武器的物品。
拒絕申請的風險
根據移民規則,若申請人曾因任何罪行被判處12個月或以上的監禁或緩刑,內政部必須拒絕其申請。若刑期低於12個月,則可行使酌情權,但仍可以「造成嚴重傷害」為由拒絕申請——即指對受害者造成嚴重的身體或心理傷害,或對社群造成廣泛傷害。表面上,案件情況頗為棘手。
我們的策略
我們從兩個方向提出質疑。首先,我們論證該罪行並未造成「嚴重傷害」。醫療證據顯示,涉事警員傷勢輕微,當日即出院,並即時返回工作崗位,毋需病假,亦無骨折或持久傷害。其次,我們著重強調案件的政治背景。我們的客戶是長期民主運動人士,其定罪直接源於抗議活動,而該活動正是導致《國家安全法》實施的導火線之一。內政部指引明確指出,對於因和平示威或言論自由而被定罪、且相關行為在英國不構成罪行的BN(O)申請人,應給予酌情處理。
我們首先以案件處理失誤為由,申請行政覆核。覆核成功後,我們建議客戶撤回其原本自行準備的申請(因該申請欠缺必要的支持證據),並重新提交一份全面準備的申請。其後,我們協助客戶逐一回應內政部多輪的補充查詢。
結果
BN(O)簽證獲批。我們的客戶現已與妻子一同在英國展開新生活。
聯絡我們
如您面臨類似情況——刑事定罪、拒簽或涉及個人或政治背景的複雜案件——我們可協助評估是否存在可行途徑。我們專注於處理複雜的英國移民案件,包括涉及刑事紀錄、拒簽記錄及政治敏感背景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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