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因參與示威而有刑事定罪,仍可申請英國簽證嗎?
- TS Immigration

-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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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則
若某人曾因任何罪行被判處12個月或以上的即時監禁或緩刑,英國內政部必須拒絕其申請。若刑期低於12個月,則可酌情決定。
BN(O)申請人的特殊情況
內政部的指引專門針對與示威相關的定罪作出說明。指引規定,若BN(O)簽證申請人的定罪涉及和平示威或言論自由活動,且相關活動在英國不構成犯罪,應對其給予酌情處理。這反映了BN(O)路線本身的政治背景。
實際意義
若您的定罪源於參與和平示威,或從事在英國屬合法的活動(如舉標語、高呼口號或派發傳單),您有充分理由主張內政部的指引要求對您給予酌情處理。然而,內政部將仔細審查定罪的具體事實。並非所有與示威相關的定罪均受到相同對待——行為性質、傷害程度及政治背景均有影響。
若內政部仍然拒絕怎辦?
若拒絕決定存在錯誤——例如未有適用關於示威相關定罪的指引——您可申請行政覆核。若覆核成功,申請將被重新考慮。您亦可考慮以更有力的陳述及更全面的證據重新申請,直接回應刑事問題。
關鍵信息
在香港因示威而被定罪,並不自動令BN(O)簽證申請告吹。內政部有具體指引,承認許多此類定罪的政治背景。獲得適當的法律意見及正確呈交申請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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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豐富經驗為有刑事紀錄的BN(O)申請人提供意見,包括因示威活動而被定罪的個案。若您有定罪紀錄並對能否申請存有疑問,請聯絡我們進行保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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